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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法治阳光 护航快乐成长 ——成都市泡桐树中学普法讲座:未成年人相关法律责任
发表时间: 2019-06-03发布人:点击率:2129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成都市泡桐树中学于2019年5月31日下午,组织2020学部学生参加普法讲座,了解未成年人相关法律责任。
本次法制教育主讲人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古夏飞法官,古法官主要从事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婚姻家事案件的审理。
活动伊始,古法官通过多个具体的案例让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相关法律责任及犯罪行为应受的处罚,告诫学生要遵纪守法、远离犯罪:
一、民事法律责任:
1.法律规定学校是教育管理责任,放学后及时回家,不逗留打闹。2.交通安全,年满12岁骑自行车,16岁可以骑电动车,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和滑冰鞋,如有意外自己需承受全部或部分责任;3、不打闹、不乱扔东西等。
二、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不受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从属性犯罪、团伙性犯罪、报复性犯罪、冲动型犯罪、无知型犯罪。
三、治安管理处罚:
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轻微犯罪,如盗窃等。
接着,古法官对青少年同学如何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能力提出了具体措施:要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杜绝不良行为和不良喜好,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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